为了加强和规范霍林郭勒市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城市畅通能力和道路管控水平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(电子警察)已达到规范要求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11月01日零时起,正式启用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。现将设置位置公布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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